根据合作协议条款,订约各方已同意透过股权认购成立合营企业,其后合营公司将由华润置地(苏州)拥有不少于51%但不多于约75.27%权益,以及由深圳市润鑫三号拥有不少于约24.73%但不多于49%权益,视乎根据增资协议最终协定深圳市润鑫三号将注资金额而定,合营公司将继续为华润置地附属公司。
另外,根据合作协议条款,华润置地预计,投入资金将不超过23.86亿元,将以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上述南京市浦口区地块,为华润置地于今年6月作价34.8亿元投得。该地块位于南京浦口新城核心区中央大大道以东、丰子河路以南,总占地面积约为279,215.5平方米。
华润置地表示,成立合营企业将导致深圳市润鑫三号须分担该幅土地的发展成本,从而分担其风险及资金。集团现金流量状况将受惠于开发该幅土地的较低资金需求。此外,成立合营企业及华润置地投资贷款预期将减少合营公司所需对外借款金额,从而导致财务成本及行政开支整体减少。
(观点地产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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